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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重生

1 重生 (第1/2页)

江一眠初入燕城秦家,是十岁那年。
  
  相依为命的父亲意外去世,雇主体恤善待,怜他孤苦,把他接进秦家,当秦家大少爷的贴身管家培养。从此与同龄的秦霄同吃同住,形影不离。
  
  年少的江一眠失去依靠,被人领着踏入秦家别墅时,在二楼走廊,第一次见到跪在书房里的秦霄。干净清瘦,一身傲骨。
  
  等他见过秦老爷,再次路过书房时,却不见了那个瘦削身影,只余地上一道拖拽的血痕。
  
  第二天,他便被安排去照顾浑身是伤的秦霄。
  
  看着秦霄破损的白衬衣下一道道皮开肉绽的伤口,江一眠一时不知如何下手。自父亲把他接到燕城一起生活后,都是父亲照顾他。
  
  他其实没有什么照顾人的经验。
  
  父亲虽然只是个中级管家,却是省吃俭用,给了他能力之内最好的吃穿和教育。所以他这双漂亮白净的手是用来弹钢琴的,那是一双从未沾染过污秽与鲜血的手。
  
  可就在这日,他脱去秦霄的白衬衣,第一次染了满手鲜红。
  
  “疼不疼?”他问。
  
  秦霄没说话,但他的眼睛红红的,像是偷偷哭过。
  
  “以后由我来照顾您。”不知是出于管家的身份,还是善良的本性使然,这句话江一眠脱口而出。
  
  “谢谢。”秦霄沙哑开口,温和有礼,却也和他保持着不可逾越的距离。
  
  作为秦家未来的继承人,在秦老爷“棍棒底下出孝子”的教育下,秦霄承受了太多非常人能忍受的磨难,失去了太多常人无法割舍的东西。
  
  慢慢地,他整个人越发阴鸷,对所有人都异常暴戾。
  
  但秦霄会对江一眠好,会听江一眠的话,也会知冷知热,待他总是最特殊的那一个。
  
  所以少时的江一眠温柔善良懂事体贴,关于秦霄的苦他都看在眼里疼在心里。
  
  后来的八年,江一眠接受着最好的教育,最专业的管家培训,尽心尽力照顾时常受罚的秦霄,眼睁睁地看着他逐渐失去自由,成了一头独自舔舐伤口的困兽。
  
  或许是秦霄看起来总是最脆弱最凄惨的那一个,又是对他最好的那一个。
  
  所以他会不自觉地疼惜他,也会想着让自己强大起来,拥有保护他的能力。
  
  但秦霄表现出来的也不全是好意,比如他总会时不时地说,江一眠拥有这么一双漂亮的手,却来照顾他。让人看着难受,甚至让他觉得痛苦。
  
  这话被在乎的人说久了,听得人逐渐上心。
  
  江一眠也开始觉得自己这双能弹出动听旋律的手,不是一双合格的贴身管家的手。
  
  江一眠自对秦霄动心起,再也没碰过钢琴。
  
  后来,一直小心捂着心思的江一眠,在高中毕业那天,被秦霄堵在无人的教室。
  
  “江管家喜欢我?”
  
  主仆有别,江一眠从没想过秦老爷会让他和秦霄以恋人的身份在一起。
  
  江一眠攥着衣角惊慌摇头。
  
  秦霄却笑着捧住了他的脸,“没关系,那就让我来喜欢江管家吧。”
  
  少年的心真诚又炽烈。
  
  自此,深受秦家养育之恩的江一眠放弃入学燕大,接受特殊训练,夜里是秦霄床上极尽承欢的情人,白日便藏起善良与胆怯化作秦霄驰骋商场的手中利刃。
  
  终于,秦霄不再时常舔舐伤口,而他却总是满身鲜血新伤叠旧伤。
  
  或许是少时秦霄身上的伤太过刺眼,江一眠看不见别人。
  
  一开始是出于善意的同情,后来变成飞蛾扑火的爱意。
  
  江一眠只想做秦霄的依靠。
  
  照顾他,保护他,爱他,就是江一眠生命的全部意义。
  
  江一眠这一生都在为保护秦霄而活,被人嗤作是秦霄养在身边的一条疯狗,却并未得到秦霄的善待。
  
  当秦霄在外寻欢作乐,被人问起那位处了十年的情人时,只是笑着说,“他啊,活儿还不错。”
  
  于秦霄而言,江一眠不过是一个既能和他上床解决欲.望,又能替他扫平前路的工具而已。
  
  工具要什么真心和名分?笑话。
  
  欺骗,玩弄,背叛,精神控制,秦霄玩得饶有兴致。
  
  直到江一眠失去双腿毫无价值,才被秦霄丢垃圾一样丢出属于他们的私人别墅。
  
  以至于多年后,坐在轮椅里的江一眠残肢反复感染时总是在想,如果他的前半生没有和满身伤痕的秦霄生活在一起,或许他会更渴望被照顾,被保护和被爱。
  
  如果没有遇到秦霄,失去父亲庇护的他大概一开始会过得很苦,会被送进福利院。
  
  长大后应该会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上班族,这一生走到头,怎么也会谋得一个平淡安稳的生活。
  
  可惜,没有如果。
  
  秦霄于江一眠而言,就像是自己被截掉的双腿,即使已经不存在了,还是会时常幻痛。残端也会反复感染,腐烂发臭,痛不欲生。
  
  他曾是江一眠的爱人,也是江一眠最痛恨的人,更是江一眠终其一身都难以摆脱的噩梦。
  
  *
  
  江一眠被扔出别墅的那夜,雨很大。
  
  数九寒冬,他拖着将将包扎好的残肢匍匐在地,艰难爬行。
  
  他恨,恨秦霄伪装之下的残忍,恨秦霄对他有意无意的精神控制,也恨自己的愚蠢。
  
  因为他见过少时的秦霄,见过那个干干净净一身傲骨的秦霄。他总觉得秦霄受了太多苦,值得更好的对待。如果有人一直对他好,帮他扫除障碍,他就可以摆脱困境,做最好的自己,做那位尊贵的秦家大少爷。
  
  可如今他的爱人彻底变成了魔鬼,将他的心无情撕碎,再将他残破的身体弃如敝履,也就越发显得他这一生尤为可笑。
  
  可秦霄带给江一眠的,不只是爱恨,还有无尽的恐惧。
  
  如果说入秦家的前八年,江一眠对秦霄的感情是无法宣之于口的满满爱意,而成为他情人的那十年,江一眠度过的每一天都是恐惧与爱意并存。
  
  十年来,他熟记秦霄的每一项喜好和禁忌。
  
  他不敢笑,因为秦霄说他身边不缺承欢身下的美人,只缺一把冰冷锋利的刀。
  
  他不敢养花,因为秦霄说大男人摆弄花草娘们唧唧,令人恶心。
  
  他不敢多言,因为秦霄不喜欢话多的人。
  
  他不敢行差踏错,因为秦霄会狠狠惩罚他。
  
  他怕秦霄怕到了骨子里。
  
  雨越下越大,江一眠爬得越来越慢。残肢上包裹的染血纱布因为不断摩擦已经散开了些,内里血肉模糊。
  
  正当他以为自己就要死在这个冰冷的雨夜了,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双棕色的男士尖头皮鞋。
  
  雨水淌在光洁的鞋面上,水汽朦胧,显得不太真实。
  
  “江一眠,你已经一无所有了。”男人语气调笑,蹲下身,勾唇打量着脚边狼狈不堪的人。
  
  是傅承焰,燕城名流傅家的掌权人。此人言行浪荡,处处留情,与江一眠是完全不同的两路人。
  
  若非要说有什么交集,那便是二十岁那年,秦霄亲手把江一眠送到二十八岁的傅承焰的床上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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