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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黑潮

第三十四章 黑潮 (第1/2页)

深夜,一家火锅店内。
  
  本该打烊的店内依旧灯火通明,值班的店员趴在桌子上百无聊赖的看着手机。
  
  店内空荡荡的,只有靠窗的位置还坐着一个女人。
  
  那是一个好看到极点的女人,她身着一件黑色皮大衣,踩着高跟鞋,脸上画着淡淡的妆,安静的坐在那里,从上到下无一不透着一股高贵优雅,高贵到别人不敢直视她的眼睛。
  
  其实,店员一直都在假装玩着手机,他的视线无数次的偷瞄过去,看了一眼,就快速的收回,继续低着头,生怕会被发现。要不是今天亲眼所见,他真的想不到世界上会有这么美丽的女人。只是这么美丽的女人为什么会深夜一个人来吃火锅呢?他冥思苦想着,想不出答案。
  
  按他的思维思考,漂亮的女人就一定会有帅气又多金的男人作伴,虽然那个美女看着不缺钱,不需要男人有钱,但长得帅的也可以考虑嘛,小白脸啊什么的,有钱的女人不都喜欢这么干吗?
  
  店员以为她在等人,可结果让他有些匪夷所思,已经过去两个小时了,女人一个人吃了两个小时。并不是她很能吃,只是吃的慢,一小口一小口的,像一个美食家仔细的品味着每一道菜。
  
  她时不时就扭头看着窗外,不知道在看什么。
  
  墙上的时钟滴答滴答的转着,时针悄然划过十二点。
  
  网上有个孤独的等级排名,其中一个人吃火锅位列四级孤独。店员做餐饮服务业这么多年了,还是头一次见一个人吃火锅的,最少都是两个人。吃火锅是为什么呢?因为火锅好吃,而好吃的要分享,所以会和好朋友一起来,分享喜悦,分享哀愁,再喝上两三瓶啤酒,忆曾经,说现在,谈未来,哀伤与惆怅皆融入酒,一饮消愁。但一个人就做不到了,烫菜的空余时间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,只能扭头看着窗外,心里想着事情。
  
  店员是很想上去和她说说话的,更想要个微信,但想了想还是放弃。他这种人怎么可能会配得上她呢?连搭讪的资格都没有。
  
  幕烟尘听着电话里的忙音,愣了两秒,突然笑了。
  
  “臭小子,敢挂我电话,等着吧。”她咬牙道,捞起被烫得有些老的毛肚放入碗中。
  
  今晚幕烟尘路过这里的时候,才发现这里新开了一家火锅店,突然而然的她就想吃一顿火锅,然后就进来了。
  
  她没点多少,就点了几道这家店的招牌,和一些常规的小菜。火锅的味道一般,没有多好,也没有多差,只不过在她吃过的火锅当中要排在后面了。
  
  时间晃晃一过,这已经是她来到江北的第九个年头了,九年前的她阴差阳错的来到这个地方,那时候的她也没想到会在这里呆这么久。
  
  这些年里,她去过很多地方,遇到过很多人,经历过很多事。在最高级的西餐厅吃过晚宴,也在原始森林里嚼过生肉。路边的烧烤摊是她的最爱,孤僻巷落的小饭馆总能让人意外。
  
  她去过无数家店,但每家她都只去一次,不管味道如何美味,下一次她都会寻找新的一家。
  
  她把这想象成寻宝,期望着下一次的惊喜。
  
  至于一个人吃火锅什么的,她完全没有在意。人生漫漫,很多事都是要自己一个人去做的,而且他们这种人,孤独这个词就像是为了他们量身定做的一样,他们就应该与孤独作伴。藏匿于黑暗,守护着那看不清,又脆弱的所谓的秩序与和平。
  
  幕烟尘没跟顾晨夕说的一件事,那就是这份工作的牺牲率是极高的,每年都有数不清的人殉职,他们都很年轻,豪情壮志,心比天高,最后连名字都留不下来,或者死在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,连场葬礼都没有,多可悲,也多可敬。
  
  这是他们在选择进入组织的时候就知道,了解的事情,但他们仍然义无反顾,将生命交给了组织,交给了国家。对于异人来说,从出生就注定你这一辈子,你的命不只是你的命。
  
  我们都是飞蛾,终将扑火。这是对异人最贴切的形容了,幕烟尘忘了是谁说的,但确实是如此。
  
  反正没说的事情很多,不差这一件,幕烟尘这样想着,解决掉了最后一块毛肚,心满意足的用纸擦擦嘴,起身准备离开。
  
  单早已经买过,只是苦了店员小哥一直陪着自己等到这么晚。
  
  幕烟尘走过吧台,冲店员小哥微微一笑,“谢谢啦。”
  
  店员小哥嗖的一声站起,满脸通红,哆嗦道:“没……事,没事。”
  
  幕烟尘点点头,快步走出,店员小哥注视着她的背影,嘴角忍不住的翘起,低声自然自语道:“她冲我笑了?”
  
  说完,他握紧右拳,宛如表白成功的青涩大男孩,欣喜若狂的手舞足蹈起来。
  
  幕烟尘轻轻一笑,不理会背后店员的奇怪动作,一把推开大门。
  
  迎面寒风袭来,吹动她的长发,她捋了捋有些乱的秀发,站立街头,抬头看着夜空。
  
  今晚的夜空一颗星星也没有,月亮也不知藏在哪里。一颗雨滴落在她的脸上,接着越来越多,密密麻麻。
  
  天空下起了小雨,幕烟尘一动不动,就这样昂着头,任凭雨滴砸落在她的脸颊,又从她脸上滑落。
  
  她突然想起第一天来到的江北的时候,那时候的天空同样下着小雨,同样是她一个人独自游荡在街头。此情此景,一如当年。
  
  “妈的,时间真快。”她突然笑骂道,身影在原地消失不见。
  
  ……
  
  ……
  
  凌晨五点,太阳刚刚升起。
  
  蓝梅打着哈气走出房门,到客厅接了一杯水。厨房里,香菜已经开始忙碌今天的早餐。
  
  “他们都没起啊?”蓝莓问。
  
  香菜笑笑道:“早起了,在后院锻炼着呢。”
  
  “锻炼?这么早吗?太阳从西边出来了?”蓝莓疑惑道,向后院走去。
  
  事务所是一栋三层小洋楼,屋子的后面有一块近乎两个篮球场的空地,周围是四,五米高的围墙。
  
  经过香菜和蓝梅的收拾整理,后院逐渐变成一个花园,各色各样的花都有,蝴蝶兰,樱草花,冬梅,芦笋,仙人掌,菊花……等等,数不胜数。
  
  大猫,土狗此时正坐在椅子上大口喘息,特别是大猫,满头大汗,身上的肥肉一颤一颤的,极具喜感。
  
  一旁的土狗白了大猫两眼,嘲讽道:“就你这身子骨,看着挺强壮厚实,实则虚得不能再虚了,该渐渐肥了。”
  
  大猫不屑一哼,“说的好像你不虚一样,不虚你喘什么?”
  
  “哟呵,看样子你是不太服气了?想当年老子当兵的时候,五公里武装越野全连第一,就这点运动量我会不行?”
  
  “行你喘什么?”
  
  “老子铁人三项就随便玩玩,也能进个前三,就今天这点运动量我还没放在眼里。”
  
  “不放在眼里你喘什么?”
  
  土狗恼羞成怒,愤然站起,“你今天是想练练?”
  
  大猫挺了挺他巨大的肚子,“练练就练练。”
  
  就在二人剑拔弩张的时候,蓝梅走到了他们面前,疑惑道:“干嘛了你们这是?大清早的这么大火气。”
  
  两人皆是冷哼一声,重新坐下,各自把脸转到一旁,不看对方。
  
  看着这十足的小学生做法,蓝梅无语道:“有毛病!”
  
  此时,顾晨夕正在不远处练拳,扎着马步,赤裸上身,清晰可见的汗液布满全身,地上被汗液侵湿掉了一大块,手腕上那银白色的的手环异常惹人注意。
  
  早晨练拳,这已经成为了顾晨夕的习惯,天天如此。大猫,土狗二人一眼就看见了顾晨夕手上的手环,问他这是什么,顾晨夕回答说是负重的,这一听二人皆是来了兴致,急忙忙的向顾晨夕讨要,想要试一试。
  
  令二人没想到的是这手环竟然如此重,顾晨夕特意放在地上让他们拿,一开始二人还笑着调笑顾晨夕看不起他们,顾晨夕只能在旁无奈笑笑。当大猫手碰到手环的一瞬间,他皱着眉,脸色奇怪的问道:“你这手环多重?”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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